一、遵循先借用先審批原則,共享廚房使用需提前2個工作日向七棟公寓中心提起預約。預約成功以後,到公寓中心填寫《學生公寓廚房借用申請表》,逐級審批完成後,方可使用。
二、使用期間必須由輔導員帶領學生統籌做好包括公共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維持工作。
三、共享廚房內的一切物品均為公共財產,禁止私自帶出。使用者在使用期間必須承擔看管和保護的責任與義務,如有損壞,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四、嚴禁將違規電器、違禁品、寵物、零食等擾亂公共秩序的物品帶入共享廚房。
五、活動過程嚴禁在室內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
六、活動過程中請保管好個人財物,如有遺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不承擔賠付責任。
七、使用共享廚房時應註意用電安全,正確使用設施設備,保障個人和他人安全,避免燙傷、劃傷,活動結束後打掃共享廚房,關閉水電及門窗。